□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王仁元
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近年来,浙江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人口工作,基本建立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工作机制、省域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持续提升生育、养育、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打造生育友好环境,全省总人口持续保持增长,生育水平下行趋势初显回稳。
——坚持高位统筹,持续深化人口工作的保障体系。
强化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一直将人口工作作为重要议题予以研究、作为重要工作予以谋划、作为重大项目予以推进;保留并优化调整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例会制度,推进市、县、乡组织架构重塑及职能理顺,省、市、县、乡四级人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强化统筹部署。人口工作被写入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任务及健康浙江考核;营造育儿友好环境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专题调研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人口均衡发展及评价指标体系等课题研究。
强化全域推进。印发《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明确39个省级部门任务;省级部门出台20多个生育支持措施的配套文件,全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优化生育政策重大部署的政策文件;探索人口均衡发展服务系统建设,跟踪评估人口政策实施效应,强化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和生育支持政策评估储备。
——坚持系统集成,持续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
推动政策谋划。《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授权地方政府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津贴和托育费用补助;已有59个县(市、区)明确育儿补贴政策,实行育儿补贴的县(市、区)占比达65%;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省级部门统筹推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的多方共担机制,为落实产假政策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推动政策落地。积极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和支付范围。
推动政策衔接。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执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低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生育津贴的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缴费的情况,待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保证政策的连贯性和公平性。
——坚持能力提升,持续优化生育养育的服务体系。
优生优育能力提升。省政府推出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政策,将0~3岁发育监测筛查纳入省政府重点任务加以推进,筛查率达到90%。建立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构建全链条、覆盖从孕前至新生儿期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积极推动辅助生育项目成本调查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建立“5﹢X”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和“1﹢1﹢X”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指导体系。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推动试点地区建立了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政府、社区、市场三方力量,打造“家庭—社区—单位”托育服务模式,全面推动社区、用人单位办托,显著提升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和均衡性;实施规模培训及编制招生计划,培养托育服务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优质教育服务提档。建立了“长幼随学(园)”服务机制,特别是对三孩家庭提供更多支持,以减轻家庭负担。
——坚持氛围营造,持续构建多元新型的宣教体系。
注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为提高党政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和政策水平,人口理论及政策法规被列入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课程和各级党校培训内容。
注重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加快构建新型婚育文化,通过深化理论解读、加强新闻和文艺宣传、创新社会宣传方式,强化社会对新型婚育观念的认知。
注重婚恋婚嫁服务优化。通过群团组织开展青年交友活动,建立红娘志愿者队伍和多个婚恋交友平台,为青年人提供更多交流机会;实施婚俗改革,建立省、市、县三级婚俗改革实验区,设立婚姻家庭服务站点,推广文明简约的婚礼文化。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将系统谋划推进人口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举措,为实现共同富裕、省域现代化“两个先行”目标提供充足人口动能。
——加强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口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织密建强省、市、县、乡四级组织体系,实现纵横一体高效运转。
——加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研究。围绕婚、生、养、教4个环节,从时间支持、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文化支持4个维度,完整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系统整合各部门涉及生育群体优先优惠的政策,如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单位、家庭等多元参与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等,打好政策组合拳。针对省域城乡间经济状况、生活方式、育儿观念的差别,积极鼓励各地探索,聚力在显著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振群众生育意愿上下功夫、出实招。
——加强考核激励。探索建立符合浙江省实际、具有浙江省特色的人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大力表彰生育友好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形成“表彰一个、激励一片”激励效应。
——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人口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健全省、市、县三级人口工作的相关机构,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人口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