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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升级 4月起提高月支付限额

2022-03-23 16: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强“两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自2021年6月,漯河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河南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断升级。

3月22日,记者从漯河市医保局获悉,为提高“两病”参保群众待遇水平,今年4月1日起,“两病”月支付限额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元;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患者优先使用“两病”专项保障报销,当月限额不足可通过门诊统筹继续报销“两病”药品。

引导“两病”患者及时纳入门诊用药保障

据了解,去年6月以来,漯河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医保引导作用,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引导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但已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群众,及时纳入“两病”普通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对于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两病’患者,优先使用‘两病’保障政策报销,超出‘两病’门诊月支付限额时可使用门诊统筹报销;‘两病’患者病情发展达到慢性病标准的,直接办理慢性病证享受慢性病待遇;对于符合门诊重特大疾病鉴定标准的糖尿病患者,按照规定享受重特大疾病待遇,有效保障‘两病’患者及时享受应有待遇且待遇水平不降低。”漯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保障三种保障政策衔接,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同时,漯河利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针对不同病种、不同并发症的患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吸引两病门诊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逐步实现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调整报销政策,提高“两病”患者待遇水平

2021年,漯河市医保局将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及时纳入“两病”待遇保障范围,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最大程度方便“两病”患者门诊用药。

“我市被确定为省示范城市后,局党组成立专班推进,及时研究出台文件调整报销政策,2021年已将‘两病’报销比例提高至60%,月支付限额提高到30元,群众减负得实惠。今年4月,月支付限额将再次提高至40元。”该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以来,漯河市要求村医对使用门诊统筹报销“两病”药品的患者优先进行“两病”专项保障机制报销,“两病”用药保障人群逐步增大,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据统计,2021年,漯河市“两病”患者待遇享受16.94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704.59万元。

扩大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供应范围

据介绍,漯河市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并执行中选结果,目前参加集采的社会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有60家。

漯河积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向基层延伸。乡村基层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全市6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代购常见病、慢性病、“两病”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此外,漯河还选择社会信誉好的大型连锁药店参加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探索将“两病”门诊用药范围扩展至定点零售药店,解决基药限制问题。(张黎光 张昊)


责任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