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平 通讯员 付依潼
鼓励职业病防治任务重的省辖市成立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尘肺病康复站……记者10月30日获悉,为着力解决当前尘肺病救治救助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尘肺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日前,由省卫健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引领对我省尘肺病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明确2020年年底实现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业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日益凸显,其中以尘肺病为代表的职业病最为常见。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我省累计报告尘肺病40648例,占职业病总数的77%。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用人单位防控措施不到位、疾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致使一些尘肺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尘肺病具有不可逆、发病周期长、终生治疗等特点,做好“源头”预防是当务之急。《实施方案》要求,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做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特别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重点充实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满足监管执法需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还要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实施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网络,不断提升防治技术能力。
诊断难、保障难是尘肺病救治救助工作面临的两大“痛点”。《实施方案》指出,省直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和河南省胸科医院应加强职业病诊疗技术能力建设,承担相应的职业病诊疗工作。鼓励职业病防治任务重的省辖市成立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今年年底前,凡是没有独立职业病防治院所的市县级疾控中心必须独立设置职业病防治业务科室,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年底前,试点建设或命名一批职业病防治支撑机构;按照“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2020年年底前,现有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诊断项目不全的,各省辖市至少指定1家公立三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项目的职业病诊断。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或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康复点,配备制氧机等设备和医疗床位,备有常用药物。
到2020年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