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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补齐儿童用药安全的法律短板

2018-02-01 09:32 来源:大河网

    □铎印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3500多种药品制剂,其中儿童专用的仅有60多种。由于缺少专门的儿童用药,绝大多数患儿只能按照比例服用成人药。但儿童不是简单的成人缩小版,在用药上尤其需要特别注意。那么,拿什么来保障儿童患者的用药安全?(1月31日法制网)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儿童用药的法律,在我国最重要的两部药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也均未对儿童用药提出特殊规定。

  儿童用药面临的困局,影响亿万家庭,是我国深化医改无法绕开的问题。为解决儿童用药问题,近两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推动儿童用药安全。然而,这些政策“红利”至今未完全释放出来。就此,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儿童用药保障法》,将现行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法律化,从鼓励研发、促进生产、完善采购、合理使用、医保激励等方面系统解决儿童用药保障的问题。依法规范、引导、鼓励、支持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儿童专用药物,完善儿童药品相关的流通、招标采购、定价、临床使用规范、医保报销规定,加强儿科专门的相关人才培养。通过立法规范儿童专用药物的适宜的采购方式、临床使用规则,保障儿童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专用药物。大河报评论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