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静
11月2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辉县市百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
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辉县市百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淫羊藿(批号1612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经清丰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山东甄城志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款冬花(批号160619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中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络痛片(批号1605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另外,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经检验,标示为福建恒信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宏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制草乌和4批次青黛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检查、性状、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