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针对癌症防治工作和药品税收优惠政策,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会上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癌症筛查、临床治疗和药品供应等工作,强化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建立健全癌症诊疗体系,加大癌症防治用药保障力度。目前,我国肿瘤登记年报制度已建有肿瘤登记处574个,覆盖4.38亿人口,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国癌症发病、死亡、生存状况及发展趋势。
记者在会上获悉,在强化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方面,我国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了农村高发地区、淮河流域、部分城市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项目地区癌症早诊率超过80%,治疗率达90%,筛查人群的癌症死亡率降低46%,早期病例诊疗费用较中晚期节省近70%。
据介绍,我国开展了国家癌症中心、区域癌症诊疗中心和肿瘤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为主体的癌症诊疗和康复体系初步形成。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并及时更新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大相关专科医师、技师培养力度,癌症诊疗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日臻完善,肿瘤诊疗质量得到有效监控。
据了解,在加大癌症防治用药保障力度方面,我国已将临床急需的12种抗肿瘤新药纳入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针对抗癌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明确谈判药品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有802家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采购了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其中采购4种以上的医院达到259家,努力满足癌症患者的用药需求。(首席记者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