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落实政府保障责任,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速状况,执行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差别化常态化的投入政策。
《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承担,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托底,建立长效办医经费补助机制;市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承担,日常运营经费由医院承担,市级财政设立定项补助经费;省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部分承担,日常运营经费由医院承担,政府依据需要,以购买服务形式适当投入。同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并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债务。
《意见》强调,要坚持管办分开,明晰政府与医院权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三医联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逐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实行人员总控,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在省市两级医院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控制数内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县级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编制内实行编制使用备案制管理。(记者张清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