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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恢复“公立”

2017-09-24 18:16 来源:大河健康报

  本报讯9月5日,洛阳市中心医院恢复公立医院属性。

  2010年,洛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2011年3月,洛阳市中心医院等部分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办公立医院改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洛阳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通过恢复部分改制医院公益属性,规范医院管理运行,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深化完善、规范解决改制医院遗留问题,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和健康服务水平,保证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实现“百姓得实惠、医院获发展、职工受鼓舞”的改革目标。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完善规范解决改制医院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中心医院依法依规进行对接,形成了共识。

  恢复公立医院属性后,洛阳市中心医院成为该市公立医院的龙头,在破除逐利机制、维护公益性、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中,发挥重要作用。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周学山、洛阳市政府副市长张世敏等参加了签字仪式。通讯员路书斋方明远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