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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2家药企严重违规被处罚

2017-07-24 14:44 来源:医药卫生报

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  通讯员卫跃川 杨国猛)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林州市康宁大药房等1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被收回,南阳市宛城区金华乡康健大药房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被撤销。

据了解,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发现,林州市康宁大药房、林州市同春医药有限公司、林州市仁爱大药房、林州市仟禧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苑药店、林州国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店、河南亿康医药有限公司内黄田氏亿康大药房、内黄县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亳城乡北街药店、安阳县福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天好大药房、安阳县福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和大药房、安阳县福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曲沟分店、安阳仙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伦掌二分店、安阳县福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联大药房、安阳乾康昇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四店、汤阴信诚医药有限公司政通路店、汤阴信诚医药有限公司任固第二大药房、汤阴信诚医药有限公司菜园第一大药房、汤阴县长寿堂第二大药房、安阳仁爱医药有限公司汤阴益民堂江南店共18家药店严重违反了GSP的有关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了上述1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

另外,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和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跟踪检查组检查发现,林州国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店店、林州市仟禧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崔家庄药店、南阳市宛城区金华乡康健大药房、新野县东芝森医药有限公司九十六分店4家药店严重违反了GSP。根据有关规定,这两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了上述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上述企业在GSP证书被撤销(收回)期间,将不能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被撤销证书的企业须重新认证;被收回证书的企业须停业整改,经验收通过并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回GSP证书后才能正常进行药品经营。同时,群众如果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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