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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杜绝医疗设备捐赠“猫儿腻” 禁止定向招标

2017-05-12 11:33 来源:医药卫生报

本报讯 (记者常 娟)9月5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河南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以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但对所有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禁止定向招标,杜绝医疗设备捐赠“猫儿腻”。
      《通知》明确,医疗设备允许合法捐赠,但务必禁止以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的名义规避试剂、耗材招标采购,形成垄断事实,即医疗机构可以接受捐赠,但禁止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禁止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以无息贷款、捐赠为诱饵,达到定向招标的目的;禁止借医疗设备租赁、设备入股的名义,通过支付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产生变相行贿受贿行为。
      《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不得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不得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不得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等。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规定接受捐赠不得与试剂、耗材招标采购挂钩,不得涉嫌不正当竞争。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全省卫生计生单位要立行立改,对所有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禁止定向招标,避免“钓鱼式捐赠”,以此通过统一规范,使违规接受检查检验设备捐赠、垄断试剂耗材、规避招标采购问题从此有规可依。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改制医院、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通过独资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服务外包、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举办医疗机构及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独立医疗机构,可自主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耗材。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违规违法接受医疗设备投诉举报电话:0371-85961282,邮箱:hnwjwjfb@126.com。据悉,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将在近期内对医疗设备违规违法捐赠问题进行全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省通报,并抄送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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