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研究员 李晓东
日前,环保部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了201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以下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
1/4城市夜间声测不达标。全国共30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显示,夜间噪音达标率远低于白天。而31个省会城市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7.7%,夜间仅为61.8%。“这主要是重型货车造成夜间噪音超标。”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研究员李晓东解释。
1/3环境投诉源自噪声。《报告》显示,全国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其中,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21.0%。按照经济区域划分,东部地区噪声投诉量占全国59.3%,远高于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但由于对交通、装修等噪声的取证、处罚难度很大,导致噪声投诉常常不了了之。
贵阳为最“吵”地区。此次调查中,贵阳以均值58.9分贝成为全国最“吵”的地方,哈尔滨紧随其后。李晓东认为,当下部分城市噪音已得到控制,但像贵阳等发展型城市在建设规划中忽略了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交通干线、工厂选址不当,也会加重噪音污染。
对《报告》反映的问题,李晓东认为,主因还是污染治理重视不够。数据显示,2015年,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仅占全国老工业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总数的1.2%和1.3%。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773.70亿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为2.79亿元,相较而言,投入少得可怜。尽管各城市对噪声都有规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的,需要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
可现实是,工商、城管、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于噪音的管理权限分工并不明确,致使对噪声污染防治并不尽如人意。噪声防范措施不当,加之社会道德难规范等因素,使得噪声问题雪上加霜。
李晓东表示,治理城市噪声污染,首先要在交通要道、施工地和居民区之间设置隔音带;其次加大对车辆管理,限制噪音大的车辆通行时间。李晓东强调,一旦工业区、居民区的声音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限值,居民可拨打110投诉。若面临的噪声问题是由工地施工引起,可先向当地环境监测站投诉,通过噪声测量后,再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必要时,让施工方支付一定的扰民费。如果噪声达到限制标准后,仍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李晓东建议,可以在窗台摆放枝叶较多的绿植,选用较厚的窗帘,睡觉时戴上耳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