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李晓敏
远程会诊、远程复诊……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级医院信息化技术的完善,通过互联网看病已逐渐成为常态。
那么,互联网看病所产生的费用,医保报销吗?
1月15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河南省医保局副局长王峻峰说,2020年,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项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比如:“互联网+”会诊、复诊。属于全新内容的“互联网+”并执行政府调节价格的基本医疗服务,综合评估后,根据医保支付能力,将符合要求的“互联网+”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为医院之间搭建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提升了县(市)人民医院医生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缓解了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提升了人民健康水平。”王峻峰说。
此外,王峻峰介绍,为推进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促进分级诊疗体系有序形成,有效降低参保患者外转率,逐步落实“基层病留在基层治”,河南省医保局在对我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大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经与相关部门研究,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险大数据病种分组付费分级诊疗病种参考范围的通知》,明确各地遴选不少于100种病种,制定本地《医疗保险大数据病种分组付费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全省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此病种目录内病种的,均实行同病同标准,参保患者和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结算。通过一系列倾斜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