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2月1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全省疫情防控需要下发通知,指定2家省级和19家市级新冠肺炎孕产妇救治定点医院,按照“分级诊疗、集中救治”的诊疗流程,实施相关救治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各机构,要切实加强辖区重点人群管理指导,要尽快组建由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多学科参与的专家指导组,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儿童和孕产妇管理专家指导意见的通知》,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和院感防控,指导助产机构做好辖区内孕产妇新冠肺炎防控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民营助产机构和妇产专科医院相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指导。
各地、各机构,要切实加强发热孕产妇就诊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有条件的助产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名单,方便发热的孕产妇选择就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通过分诊、排查,及时将疑似感染的孕产妇转诊至定点医院。
通知强调,全省要切实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管理。经各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的孕产妇,必须及时、规范地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非定点救治助产机构一律不得收治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疑似和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产妇分娩的新生儿要进行隔离观察,对母亲为确诊病例的新生儿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出现重症临床表现的新生儿及确诊重症患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转至河南省儿童医院救治。
目前,新冠肺炎孕产妇的救治实施分级诊疗、集中救治的原则。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可在县级定点医院治疗并进一步确诊;轻型、普通型确诊孕产妇患者应转送至市级孕产妇救治定点医院治疗;重型、危重型确诊孕产妇患者应转送至省级孕产妇救治定点医院治疗。
在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的孕产妇及新生儿转运时,要事先进行评估,具备转运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转运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转运。各孕产妇救治定点医院要调配优质专家资源,加强多学科协作,设置隔离病区或隔离病房、产房,保障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严格落实各项隔离防护措施,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张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