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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及以下儿童禁用双黄连注射剂

2018-06-13 09:27 来源:大河报

  6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双黄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在双黄连注射剂禁忌项中增加“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内容;并增加“严禁混合配伍”等内容。此举是在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后对中药注射剂的另一次重要修订。

  据悉,此次修订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的结果,2012年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严重报告中,中成药报告例次数排名前20位的均为中药注射剂,其中双黄连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排在第4位。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药监局对药品说明书禁忌项、不良反应均作出新修订要求。其中,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过敏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苍白、多汗、水肿、颤抖等。

  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憋气、咽喉不适等。

  心血管系统:胸闷、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麻木等。

  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疼痛、红肿等。其他:眼充血、静脉炎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黄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分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四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综合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