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世界卫生组织自2022年7月以来第二次就猴痘疫情发出最高级别警报,引发公众关注。海关总署也于近日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提醒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目前猴痘疫情具备在非洲以及向其他大洲进一步传播的潜力,这十分令人担忧。根据非洲疾控中心发布的数据,目前非洲至少有16个国家受到猴痘疫情影响。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猴痘病毒主要通过密切接触传播,特别是性接触传播。生活接触传播风险比较低。自2023年9月20日起,我国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中国疾控中心卫生应急中心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据该专家介绍,猴痘为自限性疾病,症状早期可出现发热、头痛和淋巴结肿大等,常经过斑疹、丘疹、水疱、脓疱、结痂至痂皮脱落几个阶段,伴有明显痒感和疼痛,可累及口腔咽喉黏膜、生殖器、结膜和角膜等。
被誉为北京“双枢纽”机场的首都国际机场和大兴国际机场,定期会有自肯尼亚、布隆迪、南非、埃塞俄比亚等非洲国家转机或直飞入境的航班。
记者17日在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区看到,旅客走出飞机进入航站楼后,带有海关标识的“前方请接受卫生检疫”的蓝色牌子清晰可见。
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自8月15日起的6个月内,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猴痘防控方案》指出,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与处置猴痘疫情,落实猴痘病例发现、疫情报告、诊疗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从此前临床情况看,大多数猴痘病例为轻型、普通型,是可以自愈的。目前治疗主要是做好防护隔离和对症治疗。”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说,如果发现自己有过猴痘接触史,或出现了以上相应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接诊医生接触史和暴露史。(记者邹多为、顾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