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红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该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医院已介入调查,经了解,属私人恩怨。目前,院方已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在高度重视个人隐私保护的当下,医生私下传播患者麻醉裸照和手术信息的消息甫一传出,舆论为之哗然。人们纷纷谴责如此行径严重违背医生的职业操守,认为这种德不配位的人不配当医生。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依法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既是医生的医德底线要求,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鉴于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会掌握患者的一些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侵犯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据悉,被举报的孙某新拥有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大学博士生导师等头衔,作为一个资深医学专家,竟然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行径,令人费解。
据举报人余女士反映,她曾是孙某新的患者,孙某新曾两次向她发送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均未打码,暴露了病人的隐私部位。此外,孙某新还在2022年、2023年分别向余女士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
孙某新为何多次给余女士发送患者的信息?孙某新和余女士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余女士为何要实名举报孙某新?孙某新还有没有向其他人发送过患者信息?这些问题涉及孙某新的主观动机、行为的客观影响以及性质的恶劣程度,这些都亟待解答。
不过,即便孙某新私下向他人发送患者信息和裸照属于事出有因,也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患者的信息和照片一旦被人有意无意传播出去,有可能对患者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重大影响。尤其是照片,倘若被别有用心者看到了,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民法典》规定,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医生只能在执业规则的范围内为了疾病的诊治使用“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如果发生“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外泄,无论泄露形式、方式是否故意,是否获利,以及泄露是否产生损害后果,都将受到行政处罚;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将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事情并非个例。去年,有网友爆料称江苏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友谊院区妇产科医生姜某(男性)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两张照片,其中左侧是一张患者就诊照片,涉及隐私部位且未做马赛克处理。
前年,男医生直播妇科手术事件(网友爆料女患者手术期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男性麻醉医生偷拍)更是引发全网愤怒。事发后,涉事医生被刑事拘留,并依法依规注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予以开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也被严肃追责问责。
对于悖德违法的医生,当然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一再发生的医生泄露患者隐私事件,不仅给医护人员上了“尊重患者”的警示课,也给承担管理责任和具有保护患者隐私义务的医院敲响了警钟。
一切为了患者,是医院秉持的和应有的宗旨,但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上。能否切实引导医护人员强化法治观念,有效防止类似的事情重演,考验着医院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