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11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省将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医保电子凭证是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工作人员、医师、药师、护士、医院、药店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可与身份证、人脸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可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一张电子凭证可以服务于所有的医保业务场景。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依此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领取方式简单,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及国家医保局和河南省医保局认证授权的银行和第三方渠道,自助进行认证后激活使用,不需要到服务大厅领取和激活。
我省将依托各级医保部门、第三方渠道单位等,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