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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女子因医疗事故成植物人,三年医患纠纷如何解开?

2020-11-16 09:02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信阳女子因医疗事故成植物人,3年过去了,这场医患纠纷最终如何解开?1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的最新进展。

  2017年6月,李某因病到息县某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李某所患疾病需要手术。岂料手术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因医护人员在诊治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李某昏迷在手术台上,再也没有醒过来。后经鉴定,李某苏醒几率极小,可能会长期呈植物人状态。

  李某的家人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又因赔偿事宜未能与该医院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自2017年6月开始,李某成为了该医院的常住人员,院方也为此支付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因多次协商未果,2020年5月,李某及其家人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息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徐无己接手案件后,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并结合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最终确定了以调解为主要解决方式的裁判思路。

  不过,初次调解并不顺利,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调解失败。随后,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方案,双管齐下:一方面向医院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照顾弱者、节省医疗资源出发提出了调解建议;另一方面,向李某家人释法说理。向李某女儿说明李某目前的身体状况,并表示李某或许更适宜在家护理。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明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结案。

  据介绍,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往往要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价,对区域公共卫生事业有一定影响,如果未经调解而径直判决,无助于目前医患关系和谐共处的价值导向,调解结案往往能够消除矛盾,达到双方和解、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目的。近年来,息县法院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