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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确:这几类食材学校食堂禁用

2020-07-03 09:51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杨书贞

  近期,江苏、山东、河南等地学校发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加强督查,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影响学生健康。7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河南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督导检查、排查。近期该局也发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示,明确指出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等为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1.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

  2.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3.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4.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5.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6.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1.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

  2.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3.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提醒】 莫贪便宜购买校园周边“五毛食品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 购买零食时,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延伸】6月中旬,17个省级检查组分赴各地查“学生餐”

  而早在6月13日,全省餐饮暨学校食品安全省级专项检查动员会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由省政府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的17个检查组,即日起奔赴全省各地,对餐饮尤其是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17个检查组聚焦食品安全各环节和全过程,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如学校主体责任方面,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领导陪餐制,是否强化食堂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校园食堂经营者责任方面,检查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原辅料采购、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坚决杜绝层层转包现象;校外供餐单位责任方面,检查供餐资质、条件和能力,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运输全过程等,同时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相关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及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摸排检查。

  此项大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及所属2个乡镇,每个县实地检查4个学校食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个),1个校外供餐单位(如有),1个农村集体聚餐点。此外,每个省辖市还要检查1所本专科院校,有直管县(市)的必查,切实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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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