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静 通讯员 常存涛
家长给孩子用的化妆品质量安全将更有保障。4月16日,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就婴幼儿及儿童化妆品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对象覆盖所有相关生产企业,部分经营者及网络销售者,主要检查证照资质、原料安全、质量控制及有无销售“三无”产品等行为。
据介绍,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人群使用的化妆品,其中婴幼儿化妆品专指供年龄在3岁以下(含3岁)人群使用的化妆品。此次检查对象除生产企业外,主要抽查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儿童理发店、幼儿洗浴(游泳)场所和早教机构,以及具有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的网络经营者和进口产品专营店等。
针对生产企业,将重点检查其是否履行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产品风险控制及召回,产品及原料安全性再评估等相关义务;是否均选用了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配方设计、原料选择、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是否安全等。
对经营者将严厉查处销售“三无”化妆品行为,包括销售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化妆品的行为;将严查是否存在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或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严查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