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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鼓励企业研发仿制药

2018-12-19 09:57 来源:健康报

  (记者徐雅金)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通过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促进仿制药优先使用。  

  意见提出,对省内企业生产国家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工信、科技等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本省企业对列入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究,并列入省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共同构建仿制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对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研发的联动,实现药品研发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自我创新能力。争取在5年内临床试验机构增加至60家以上,能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机构增加至10家以上。鼓励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临床试验部门,配备专职临床试验人员。在绩效分配、职务提升、职称晋升等方面,注重向临床试验研究者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