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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

2018-10-16 09:39 来源:大河网

  大河健康报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应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意见》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另外,家庭医生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酌情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原则上可开具4周~8周长期处方。

  《意见》提出,按照签约服务全方位全过程健康服务的要求,签订协议、提供健康咨询,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并实施健康干预、评估、管理,协调转诊、康复指导等服务所需劳务成本,由签约服务费予以补偿。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意见》强调,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强化对签约服务的管理与考核,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