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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二级及以上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2018-09-04 09: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健康报

  9月1日起,广西二级及以上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下发《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广西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所有民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输液(儿科、急诊以及门诊静脉全麻等输液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门诊部,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广西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要求的,方能开展门诊静脉输液服务,同时应于10月1日起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

  《通知》要求,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时才使用静脉输液。《通知》还详细列出了门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53种常见病。

  据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