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称,经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而清凉解暑的薄荷则占据了此次“黑榜”半壁江山。
记者留意到,这次不合格产品中,饮片占9批次,其中有6批次为薄荷,分别由6家不同企业生产;3批次为中药独活,分别由3家企业生产;3批次不合格制剂为两种常用的非处方药,一种为灵芝胶囊,另一种为叶酸片。
据了解,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记者发现,此次质量不过关的薄荷、独活产品多为“性状不合格”。药监局专家透露,性状反映出药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药品的质量。性状不符合规定可能与投料质量及工艺、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往往直接影响药品质量,所以此项目不容小觑。(全媒体记者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