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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这5次B超 一次都不能少

2018-08-07 10:17 来源:大河健康报

  □北京市妇产医院围产医学部

  主任医师刘晓巍

  按照大部分医院通用的12次产前检查来看,正常情况下,孕妇需要做5次超声检查。如遇到特殊情况,如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畸形、胎盘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医生还会根据实际状况,另外增加检查次数。

  第一次:6~7周的早孕检查。主要确认孕周,判断怀的是单胎、双胎(确认绒毛膜性)还是多胎,检查是否有妊娠异常,是否有宫外孕、葡萄胎、胎停育等情况。

  第二次:11~14周的NT检查。主要是检查NT(检测胎儿颈项透明层的厚度)。NT是最早的筛查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检查方法,如果NT指标异常要及时进行必要的产前诊断检查。

  第三次:20~24周的系统超声检查。主要是进行胎儿的排畸检查,俗称“大排畸”。这时能检查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比如说四肢、内脏器官、面部等缺陷。

  第四次:32周左右的检查。主要是补充排畸以及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查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异常等情况。

  第五次:37周左右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胎盘成熟度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等,对胎儿体重进行估计,评估分娩方式,不涉及胎儿结构检查。如果超声提示脐带绕颈不要紧张,注意胎动情况,大多数脐带绕颈都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但有宫缩后要及早就医。

  小提示:孕早期3个月做B超检查时,由于胎儿较小,检查前需要憋尿。但3个月以后,B超检查胎儿情况时不仅不需要憋尿,而且检查前最好先把尿排净。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