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其中,湖北潜江李亚因违法发布“权健”牌保健食品广告被罚10万元。
通报显示,李亚为介绍其所推销的“权健”牌权杨胶囊、昱齐胶囊、昱强胶囊和经络综合治疗仪,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上述四种商品的图片并附有“治疗颈椎病!”字样的宣传广告。
同时李亚还委托其微信好友侯某、沈某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上述广告。李亚所推销的“权健”牌经络综合治疗仪不属于医疗器械,权杨胶囊、昱齐胶囊和昱强胶囊均属于保健食品,而其在广告中宣称上述四种商品可以治疗颈椎病,且没有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语。
李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明确,“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 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 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据权健官网显示,权杨胶囊保健作用为缓解体力疲劳,昱强胶囊保健作用为增强免疫力。昱齐胶囊和经络综合治疗仪未在权健官网上找到其产品描述。
据了解,在原国家工商总局下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2017年直销投诉情况统计中,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33件投诉高居榜首,权健以16件投诉位居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