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食药

企业发现食安问题 须2小时内上报

2017-09-26 10:03 来源:大河健康报

  记者杨振东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强化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依次对应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级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启动。

  其中,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符合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等条件的,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预案》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要依法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的,要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相关单位、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