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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正式实施 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

2022-07-05 07:36 来源:大河健康报

  □记者 张保富

  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于2022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7月1日起,郑州、新乡等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正式实施“门诊共济”。

  市民: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了

  7月3日,郑州某单位退休职工张千(化名)有些不舒服,来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一路北100米左右路东的丰产路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完药,他的脸上浮现起了笑容。

  “门诊看病519.4元,医保统筹报销390.13元,自己只需通过社保卡支付129.27元,这真是一件惠民的大好事!”张千给记者展示了门诊电子发票结算单,上面的就诊科室写的是全科医疗科。他说,自己听小区居民说普通门诊也可报销,特意赶来医院。

  “门诊报销并不麻烦,群众在付款时刷自己的医保卡,或扫一下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丰产路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乔玉奇介绍,自7月1日郑州市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以来,医院就诊量明显增长。此前该医院每天接待约170名群众前来就诊,近几日就诊人数在200人以上。

  医院:2022年,在职职工门诊最高报销900元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中显示,三甲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2300元,每年一清零。2022年7月1日实施当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减半,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900元、1150元。

  河南省胸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副主任李春霖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政策,郑州市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家庭签约医生就诊在此基础上再加5%。个人账户的钱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看病费用,但不能帮忙报销,只是用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截至2021年底,河南职工医保参保人数约为1352万人,此次全面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意味河南职工医保迎来“重大利好”。

  截至7月4日,郑州、新乡、焦作、安阳、信阳、南阳、许昌、三门峡、开封、济源示范区等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7月1日起均正式实施“门诊共济”。各地年最高限额数字略有差异,不过根据河南相关部门政策指导,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在1500元左右、2000元左右。

责任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