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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水只能“润润眼” 当不了治白内障的特效药

2017-12-08 09:4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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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报记者王苗苗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广告词,相信不少人都不陌生。

  然而近日,自媒体“丁香医生”发表的一篇《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却将莎普爱思滴眼液推至舆论风口,而文内所述其夸大功能,是巨额广告造就的伪药等言论亦引发热议。

  这款被热议的药品河南是否广泛应用?滴眼液能否治疗白内障?河南商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事件回顾

  一篇文章引起广泛热议

  洗脑神药陷入信任危机

  12月2日,自媒体“丁香医生”发布了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是“假科普,真营销”,通过对广告的大量资金投入,从而利用广告营销误导患者。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目前许多医院使用的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眼药水是日本进口药——吡诺克辛滴眼液,每瓶5毫升,售价10.9元,而具有同等疗效的莎普爱思市场零售价格为43.5元左右,价格是前者的3.99倍。据莎普爱思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售量为2800万瓶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仅4076.73万元,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

  12月3日晚,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已于上世纪90年代通过了临床试验,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即便如此,其公司股价仍在次日出现大跌。

  而该公司也于当天再次发布公告称,莎普爱思滴眼液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是经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浙江省以外发布的广告,已在该广告发布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医生观点

  治疗白内障得靠手术

  目前没有特效药物

  12月7日,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一病区诊室内,河南商报记者见到前来就诊的市民王女士。提起莎普爱思,王女士并没有迟疑,“是那个治白内障的滴眼液吧,当然知道了,电视广告上老是播,就知道这药能治白内障。”王女士说,她自己没有用过这种药,不过她的朋友是一名白内障患者,滴完莎普爱思后,说眼睛感觉舒服了一些,但用了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效果。

  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白内障科)主治医师张颖表示,门诊看病的病人中,有一半以上老人都用过莎普爱思,还有不少老人会询问莎普爱思是否管用。“想着滴滴眼药能治好白内障,谁都不想做手术。”张颖说,每次有老年病人问起时,她只能实话实说,“治疗白内障没有特效药。”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一病区主任医师王廷武认为,手术是目前治疗白内障确切有效的唯一方法,滴眼液可能会让病人舒服一些,但起不了多大治疗作用。

  相关说法

  患者对白内障认知不够

  易受广告宣传影响

  谈及为何这么多白内障患者会选用莎普爱思滴眼液,张颖和王廷武均表示,这与国人对白内障不了解,相信广告宣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莎普爱思主要适应症为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可是河南商报记者在该药品的广告宣传中却发现“早期老年性”这五个字被特殊处理了,且未对该适应症做出明确说明。有法律界专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莎普爱思此举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明显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对于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的合规性问题,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称,近几年该局没有监测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外省移送的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通报。

  12月7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询问情况。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归国家食药监部门负责,至于莎普爱思广告的监管,仍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最新进展

  有关部门要求莎普爱思

  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1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发声。

  在其发给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中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明确强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