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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全市统购30天付款 医院买药全算违纪

2017-07-11 11:54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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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日下午,漯河市中心医院内分泌代谢科,今年第二次住院的77岁糖尿病患者李渭滨办手续准备回家。结账时,他发现今年比去年每次住院都能省了1000多元。

钱少掏了,病友们说的是真的,这是李渭滨的第一感觉。和他一样有这种感觉的,还有漯河市卫计委副主任常国印和漯河市中心医院高血压科副主任医师谢桥涛。

而这一切,都源于20165月开始的漯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记者 尚国傲 实习生 陈思

成果——

一年改成全省唯一示范市

20165月,漯河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先行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市主要领导挂帅,成立市级层面的医管办,确定市区12所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试点单位。

一年多来,当地通过药品零加成、挤“水分”、调价格等综合措施,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成为全省唯一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市。

措施一——

三板斧砍掉药品回扣

要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解决药品回扣、带金卖药等潜规则是第一要务,如果不在买药的源头上实现低价,买回来后卖给百姓时即便不加价,同样解决不了药价虚高的问题。漯河的决策者们,同样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通过统一目录、统一购买、统一付款措施,向这个问题开刀。

“我们以福建三明市的用药目录为基础,同时结合南北方临床用药需求和医保报销差异,制定出‘三明目录+增补目录’,共有2634个品规纳入。两个用药目录相同的部分,药品执行三明招标价格,不同部分则实行议价、带量采购,这就让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药价又实现了再次降价。”漯河市卫计委副主任常国印说。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漯河市药品耗材加入“三明联盟”后,在三明平台采购可比品种平均降价30%,集中预算带量采购可比品种国产药平均降价41.94%、进口药平均降价5.5%、大输液平均降价41.94%

与此同时,漯河市还设立了“药品与耗材配送结算平台”,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所有医院都必须在平台上集中采购本单位临床所需药品,不允许单独采购目录外药品,也不允许有新的财务支付药款行为,凡违规采购和支付药款的,按违纪论处。对于目录外所需药品,各医院则实行备案采购,同样执行集中支付和“两票制”规定,市医管办在收票确认之日起30天内,通过设立的集中支付账户完成药款结算,缩短还款周期。

“这样一来,医院采购药品只需上报计划,与药企之间不再有直接的交易关系,切断了两者之间的利益链。”常国印说,之前医院自行采购药品后,药款支付周期不定,有半年的,也有一年的,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药商的资金成本,而这些都会通过药价转嫁到患者身上,现在30天就付款,药商成本降低,降价皆大欢喜。

措施二——

上调服务项目价格 重回医务人员凭“本事吃饭”模式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切入点的改革,让漯河当地百姓得了实惠,而改革后的调整服务价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则让当地医院迎来了硬件投入、学科建设、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提升的发展。

201611月,漯河市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完成,以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及下调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入为基数,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等服务项目价格,目前已上调护理费、手术费等5项,下调大型设备检查费6%

目前,漯河财政部门目前已将700多万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专项资金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不仅如此,当地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将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建设等也列入财政预算并优先予以保障;设立了500万元学科建设发展基金,重点落实对中医、妇幼保健、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倾斜政策。

“改革之后上调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增加群众的看病负担。”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改办主任韩进安说,以床位费为例,改革前,全市三级医院床位费是28元,经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15.25元;改革后,床位费上调至32元,但医保报销力度也在加大,患者最终自付部分仅为10.75元。

今年上半年,漯河市6家公立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出院患者次均药品同比下降9.09%12家公立医院中有8家医院药占比小于30%,调整的医务性收入同比上升22.71%;全市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37.37%,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2.83%,初步完成省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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