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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市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

2017-06-10 15:50 来源:大河网-大河健康报

□记者 蔡建华 实习生 姜伟

本报讯 看病能报销了,报销比例也不低,可为什么还觉得看不起病呢?这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有很大关系。近日,郑州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要有所下降。

根据设定的目标,2016年,郑州市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8%左右,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有所下降。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郑州市将建立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动态监控制度和目录,定期进行评估、排序、公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加大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以销售额计)达到30%以上,城市二级综合医院达到45%以上,县(市)综合医院达到50%以上,专科医院应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医保支付方式也将进行改革,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与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到2017年底,郑州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要达到100个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30%以上,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20%以上。

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会逐步下降,到2017年,力争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下降到2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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