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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设备未强检 辉县市人民医院被开千万罚单

2017-05-25 12:46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张波

|核心提示|

因CT机等未接受“计量检定”,日前,辉县市人民医院收到上千万“罚单”——由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医院方面进行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200万余元。

面对巨额“罚单”,医院不服气。10月16日,医院在其网络平台上公开质疑质监部门做法不当,要求召开听证。

包括CT机在内的“医用三源”设备是否属于计量器具,应不应当接受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核心观点PK

●省卫计委:

请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执行。

●辉县市人民医院:

1.“医用三源”是能量发射装置,不是测量用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之类的测量仪器

……2.他们的CT机等设备,都会定期由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进行检查。同一个问题,两家不应同时检。

VS

●新乡市质监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按照第37、40、41条款看,“医用三源”是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质监部门有权对其实施强制检定。

2.质监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是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而医院方面所依据的,是之前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批复,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效力更高,“(卫生部批复)对于我们没有约束力。”

3.医院之所以抵制质监部门的要求,一方面是认识还不到位,另一方面是不想出这个检定费。据介绍,一台CT机的强检费用约两三千元。

事件

医院收到质监局千万元“罚单”

“十多年了,(质监部门)都没要求医院强制检定‘医用三源’,今年咋突然提出来这事了?”10月17日下午,在辉县市人民医院,该院院办工作人员李某称,她想不到会有此事,也想不到医院会收到一张千万元级别的“罚单”。

10月16日开始,一则“辉县市人民医院遭遇千万‘罚单’,质监部门强制检定非计量器具是否违法”的消息,开始在网上流传。李某证实,该消息是医院方面最早发布在了医院的网络平台上,代表了医院的意见。

该消息称,9月28日,医院收到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的千万“罚单”。质监部门以医院的CT机、磁共振系统未接受计量检定,违反了《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出巨额“罚单”:罚款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2842904.18元。而在此之前的4月7日,质监部门曾向医院下达《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要求医院使用的CT机(6排、64排)和医用磁共振系统进行计量检定。

李某表示,据其所知,早在2004年,新乡市质监局也曾以同样的理由,向包括辉县市人民医院在内的多个医疗机构开出“罚单”,随后此事被当地人大叫停。多年来,医院在血压计、体重秤等多种计量设备的检定上,都一直非常配合质监部门的检查,但在“医用三源”问题上,医院方面有自己的看法。

医院

“医用三源”不属计量设备

在医院方面看来,所谓“医用三源”设备是否应当强检,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计量器具。

据介绍,所谓医用三源,是指医用诊断仪器或治疗仪器的辐射源、超声源和激光源。而临床上的CT机、B超等医疗设备,都是通过这三源对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

院方表示,在收到质监部门下达的《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后,该院领导曾多次到新乡市质监局进行观点陈述,按照卫生部之前的相关文件,所谓“医用三源”是能量发射装置,不是测量用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之类的测量仪器……因此,医院认为,将“医用三源”列入强检目录,是极其不应该的。

就此事,医院曾向上级单位报告。而省卫计委就该报告的复函中也明确要求:请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执行。

“同一个问题,两家不应同时检。”辉县市人民医院院长齐海龙告诉记者,按照卫计委的文件批复,“医用三源”不应按照计量设备强检。而他们的CT机等设备,都会定期由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进行检查。为此,医院方面要求召开听证会。

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放射卫生科一名工作人员昨日表示,该所具备检定一些“医用三源”设备的资质,他们也确实对辉县市人民医院的相关设备进行过检定。其个人也认为,“医用三源”并非计量设备。

质监局

A|原卫生部批复对其没有约束力

“我们完全是在依法办案。”对此,新乡市质监局相关人士态度明确。

质监局稽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窦克剑称,目前下达给医院的只是一份“告知书”,而非处罚决定书,目前案件办理还正在进行中,案件需经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才能拿出最终意见。当然,医院方面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窦克剑说,围绕“医用三源”检定问题,新乡市、辉县市两级质监部门曾多次纠正辉县市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纠正,但对方始终拒不改正。

窦克剑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按照第37、40、41条款看,“医用三源”是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质监部门有权对其实施强制检定。质监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是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而医院方面所依据的,是之前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批复,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效力更高,“(卫生部批复)对于我们没有约束力。”

“它们不通过计量,怎么能发现人体内的各种病灶呢?”该局稽查大队党支部书记李国胜表示,“医用三源”设备应属于计量器具。如果这些仪器缺乏强制检定,一旦量值失准,容易造成误诊,延误病人治疗时机,甚至可能会对患者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B|

医院认识不到位,不想出检定费

针对院方声称的10余年前质监部门的类似执法被当地人大叫停的说法,窦克剑表示,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但院方所称质监部门十余年间不管不闻,今年才搞突然“袭击”,这是不对的。据其所知,十余年来,辉县市质监局每年都会要求医院改正错误,但院方多年来拒不执行。

窦克剑认为,医院之所以抵制质监部门的要求,一方面是认识问题,“认识还不到位”,另一方面,“不想出这个检定费。”据其介绍,一台CT机的强检费用两三千元。

针对外界质疑质监部门借机收费的声音,窦克剑称,质监局只负责纠正其违法行为,按程序,“医用三源”具体年检、收费等工作,由河南省计量院执行。

据其透露,新乡市多家市属医院的“医用三源”设备都接受了强检。新乡有无医院因拒绝接受“医用三源”设备强检被处罚?对此,窦克剑说,他是第一次接手类似案件。

进展

听证会已不公开举行,最终结论有待认定

记者发现,围绕“医用三源”强检问题,多年来,类似争议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曾关注过这一问题,他认为,强检之争看似学术争端,但更像是一场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要是强检免费,谁还会去争?如果重复对医院相关仪器检测、收费,必然会加重医院负担,而这项成本势必还会转嫁到病人头上,因此这场争论亟待解决。

窦克剑表示,昨天上午,不公开的听证会已如期举行,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将对医院方面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最终结论有待进一步认定。

对此,新乡市卫计委主任薛祖立告诉本报记者,围绕“医用三源”设备是否属于计量设备一事,卫计委、质监部门有着不同的理解。类似争议不单在新乡,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他相信听证会开过之后,此事会依法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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