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今日热点

河南开出“组合处方” 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

2017-05-10 19:47 来源:大河健康报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传来消息,我省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努力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体是:

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保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至少资助30元。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群众,县()区政府要资助支持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拓展至困境儿童、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

困难群众县级行政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依托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同步即时结算。

鼓励各地建立市级、省级行政区域内困难群众按规定转诊和异地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责任编辑: